2008年10月22日星期三

严惩


日前,黄部长建议对付强奸惯犯,应施阉割手术。对此建议,老查某举双手赞成。

这些年来,在报章上常可看到强奸的新闻。多少无辜的女性,被无耻的强奸犯夺去贞洁;有者更不幸惨遭毒手死于非命....所以,对于强奸犯施于阉割的重刑,是应该施行的刑法。

惨遭强奸的受害者,伤的何止是身体,心灵上的创伤,更是永难磨灭的烙印。

强奸犯的心态是一种病态,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他人痛苦上,所以,严惩是应该的。

虽然阉割惯性强奸犯,不一定能百分百阻止这些罪犯。但几乎所有的男人,都很宝贝他们的子孙根。如果男人以他们的“凶器”(生殖器是一种凶器) 犯案,阉割掉它,那又有何不可?

曾经听过一句话,男人是以下半身来思考的动物。对某些男人来说,此言不假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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