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大学大一男生陈翰和在安徽求学的女友廖倩,近日签订了一份《恋爱约定》。陈翰带着这份“合约”回家,请家长签名。该约定内容共有35条,涉及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。社会学和法律专家认为,这份条约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应 。。。。
看看部分恋爱约定;
1.“女方的琐碎事交由男方处理”
2.“吃饭前必须默念对方的名字一次”、
3.“任何一方心情不好必须第一个告诉另一方,违者打屁股”、
4.“每天思念对方的时间不可少于3小时,不可多于24小时 ”
5.“每天必须说晚安才可以睡觉”
6.“闹脾气不准超过半小时,即使生气也不许不理对方”
7.“看美丽帅气的异性不可超一秒钟”
看完上述约定,我觉得现在的年轻人谈恋爱有点儿戏。
恋爱本来是很自然的事,却偏偏搞得像谈生意,竟然拟出
一份合约,这到底是怎么啦?难道时代进步连爱情也变质?
如果是我“
倒霉”遇到这样的男人,我想还是不嫁的好。
这样有约束的爱情,谈起来一定很辛苦!^_^
你们会与另一半签恋爱约定书吗?
28 条评论:
爱情也可以当买卖来做了..
人们缺安全感..
被爱情冲昏了的时候,都变成盲子了。
没有所谓合不合理,情到浓时,只有你是对的!
这份合约,没有什么大不了,是在双方之间的打情骂俏,纯为儿戏。。。
我也学聪明了。
以后无论男方疾病健康,贫穷富有,都把所有的财产全部归于我花用。。。
如果可以接受那我们就开始交往吧。。。
ngek ngek ngek ngek
这个约定好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,都是比较抽象的,很难去取决到底有没有遵守咯。恋爱何必要搞成这样呢。
追梦者:说的也是。^_^
黛丝:你有点像爱情专家哦。。哈哈。。。
feeling:你不妨拟一份,然后post在你家,我会去看看。。哈哈。。。
采茶女:是啊!我在报章上看到,我觉得很好笑,简直幼稚加无聊。。^_^
不自由,毋宁死!
熏衣草夫人:哈哈。。。你也不喜欢被人约束?
永恒的信任已经在这社会慢慢绝种了,
真诚也慢慢淡化了。
无聊的合约~
超级无聊的~晕~
你所列出来的条例真的是有一点奇怪,因为他根本都不知道对方几时毁约了……
第四个条件也太好笑了吧?“每天思念对方的时间不可少于3小时,不可多于24小时 ”???
哪来的第二十五个小时了吧?
感觉上他们就像是在玩家家酒……^_^
(世上何其不有?)
相爱约定应该是在心里,自己愿意为对方做的约束或付出,对方心里也自然的会有这样的一份约定。
傻的,这样岂不是为难彼此吗???
那么严厉干嘛?这种爱很压力的~受不了的应该不会长久吧?
以前那纯纯朴朴的爱情,早已不见了。
剩下的,是早已商业化的爱情了……
可悲~
看美丽帅气的异性不可超一秒钟
才一秒钟,那是‘瞄’不是看
好心~~~
吃饭前必须默念对方的名字一次
拜托!又不是祈祷啦
好无聊的约定*_*
我也认同这样约束着的爱情的确像受苦多国享受呀!
一雄:说得好。^_^
弯弯米:哈哈。。。超级无聊。
花仙子:哈哈。。你也觉得?
chocolate:哈哈。。。只有无聊的男生才会这样做吧?
yeuyeu:谈恋爱是自然的,顶什么约定?
文助:哈哈。。你还没谈过恋爱,说不定你以后也会这样做。。
枫神帮:现在的世界是流行商业恋情。^_^
J.O:哈哈。。。超级无聊,所以才会成为新闻。
vincent:我想这位男生不懂什么叫爱吧?
实在无聊和白痴
玮杰:放工了?哈哈。。。他是天下第一白痴。
既肤浅又不成熟!如果我是家长,会送他们去婚姻辅导课程。
绿禾:中国很多这样的无聊年轻人,每天只会想一些令人喷饭的事。。^_^
无聊。
要约定好的恋爱?还有意义吗?真的~
如果约定好就可以天长地久,那就不会有离婚了。
bluesky:那些年轻人很无聊的。^_^
感觉有点神经病!这种人一定有忧郁症...
那么多条规,那还算是谈恋爱吗?哈哈!
我与男友有过约定哦。可是像不可以背对背睡觉的约定从来都没被遵守过。哈哈!!!
很好奇她们是不是看太多《老婆大人》了。。
温馨小屋:哈哈。。。他们的确有神经病。
suwei:所以我说他们无聊。
萧遥:哈哈。。谈恋爱也要约定,那谈得很辛苦列。。
冰珊:无聊的男人才会作出约定。^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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